发布日期:2024-10-14 09:47 点击次数:81
“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愿意认罪认罚,并积极开展补植复绿工作,希望检察机关能对我们从宽处理。”近日,广水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、听证员、森林公安及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,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。听证会上,黄某某和卢某某表示。
据查,湖北某建筑公司承包了S高速建设项目。2023年6月,该公司负责人黄某某在未依法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指使卢某某在某山场擅自开辟道路、堆放废弃土方,造成山场植被破坏,占用林地0.754公顷(11.31亩),毁坏林木总蓄积量19.37立方米,总株数1140株。
2024年4月25日,该案被移送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,S高速项目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,正处于全面建设阶段。为把控好项目建设和林地恢复的平衡问题,5月10日,检察官专门前往现场核查林地毁坏及恢复情况。
“我们会迅速清理废弃土方,完善相关手续,积极开展补植复绿工作,修复受损生态。”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和卢某某现场表态,并表示会委托某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生态修复方案。
生态修复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?不起诉后的非刑罚处罚措施落实情况如何跟进?为妥善修复受损林地,同时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地方高质量发展,广水市检察院决定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,集思广益,确保该案办理实现“三个效果”有机统一。
听证会上,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该案审查情况,从涉案事实、案件证据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,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。人民监督员、听证员围绕林地补植复绿、不起诉后案件的后续处理等分别提出意见建议。
“经我们实地走访调查核实,黄某某、卢某某目前已采取补救措施,有序开展补植复绿工作,认罪悔罪态度较好。后续我们会按期限进行评估,与林业部门共同跟进督促生态修复工作,确保树木成活率达标。同时,为避免‘不刑不罚’,我们拟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,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,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,消除追责盲区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。
随后,经闭门评议,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检察机关定性准确,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。
今年以来,广水市检察院结合推进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,扎实开展涉企案件检察听证工作,严格落实“应听证、尽听证”要求。截至目前,该院共开展涉企案件听证26件次,同时,积极完善涉企案件检察听证与法治宣传、行刑反向衔接、社会治理等工作的衔接配合,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,以高质量检察听证助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。